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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6條

第 二 章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
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總代理人及受託或銷售機構間應共同簽訂書面契約。但屬同一法律主體者,不在此限。 前項契約應記載事項,應包含下列情事: 一、總代理人及受託或銷售機構為遵循相關法令,要求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應配合提供之資訊、協助及其應負之責任。 二、載明境外結構型商品對於下列事項,發行人、總代理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三日內,公告並通報受託或銷售機構,受託或銷售機構應轉知投資人: (一)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因解散、停業、營業移轉、併購、歇業、其當地國法令撤銷或廢止許可或其他相似之重大事由,致不能繼續營業者。 (二)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或境外結構型商品之發行評等遭調降者。 (三)其發行或代理之境外結構型商品發生依約定之重大事件,致重大影響投資人之權益者。 (四)其他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之事項。 三、發行人或總代理人無法繼續發行或代理境外結構型商品時,應協助投資人辦理後續境外結構型商品贖回或其他相關事宜。 第一項契約應行記載事項,由金融總會洽商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擬訂,報請本會備查。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1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2條發行人或總代理人辦理境外結構型商品之交易事宜,應配置適足與適任及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業務人員及…第19條境外結構型商品非以專業投資人為受託或銷售對象者,其發行人或其總代理人應檢具下列文件送受託或銷…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的其他條文

第6條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其未設有分公司者,應由下…第7條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依下列規定,向得辦理保管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提存營業保證金:一、…第8條發行人、總代理人、受託或銷售機構及其負責人或受僱人,就境外結構型商品相關事務,應以善良管理人…第9條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就其所發行或代理之境外結構型商品,編製中文投資人須知,並…第10條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於每一營業日將其前一營業日發行或代理之境外結構型商品名稱、經交易確認之申購…第11條發行人或總代理人如發現受託或銷售機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險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違反法…第12條發行人或總代理人辦理境外結構型商品之交易事宜,應配置適足與適任及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業務人員及…第13條發行人或總代理人依本規則規定應公告之事項,應經由本會指定之資訊傳輸系統進行傳輸完成公告。第14條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於每一營業日公告所發行或代理之境外結構型商品參考價格資料。受託或銷售機構應…第15條發行人、總代理人及受託或銷售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以詐欺、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發行或代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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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