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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文書保存及銷毀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文件證明文書簿冊,係指文件證明登記簿、文件證明之文書及其相關附屬文件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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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