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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收費標準 第10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數額,應依規費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定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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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