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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第6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條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第3條申請人提出前條第一項申請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一、外僑永久居留證。二、足資證明眷屬關係之證明文…第4條申請人經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評估,認符合給付長照服務之失能情形,按其失能程度,…第5條經前條核定得接受長照服務者,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其永久居留之許可或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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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