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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
› 第1條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二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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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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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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