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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第8條

學生轉學,應於報名時繳驗原校發給之轉學或修業證明書 (如附件一) 或 先繳驗學期成績單。但學生入學資格未經核准者,原校不得發給轉學或修 業證明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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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