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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院夜間部設置辦法 第14條

大學校院夜間部得招收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之轉學生。 前項轉學生以轉入各學系二年級或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肄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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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