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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解僱勞工訴訟及必要生活費用補助辦法 第4條

申請訴訟補助之勞工,其所涉及大量解僱之爭議,應先經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調或調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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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