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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 第42條

第 四 章 撫慰金之發給
領受月撫慰金之遺族如為父母或配偶,給與終身。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如為未成年子女,以給與至成年為止。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4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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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