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 第2條
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第2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本辦法補助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如下: 一、設置廚房: (一)國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二)國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中部、國小部。 二、辦理午餐:位於山地、偏遠及離島地區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前項第一款所定設置廚房,包括新建、重建及改善廚房。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