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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動物之來源與適用範圍及管理辦法 第2條

適用本辦法之實驗動物種類為小鼠、大鼠、倉鼠、天竺鼠、沙鼠、尼羅河鼠、斑馬魚、兔、豬、牛、羊、馬、鹿、雞、鴨、鵝。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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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