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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學校法 第4條

第 二 章 設立及類別
專科學校分國立、直轄市立(以下合稱公立)及私立。 國立專科學校及私立專科學校之設立或停辦,由教育部依教育政策、國家需要,並審察全國各地情形核定;直轄市立專科學校之設立或停辦,由直轄市政府報教育部核定。私立專科學校之設立或停辦,並應依私立學校法規定辦理。 專科學校得設立分校、分部。 專科學校及其分校、分部設立或停辦之條件、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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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