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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漁船船員考試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漁船船員,指在長度十二公尺以上漁船服務之幹部船員。 前項幹部船員包括船長、船副、輪機長、大管輪、管輪、電子員、值機員 及話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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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