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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國際互惠認可準則
› 第1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國際互惠認可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
第二十條
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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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國際互惠認可準則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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