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 › 第4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 第4條

引水人、航海人員之航行員及漁船船員之漁航員有前條第一項各款疾患之 一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言語障礙,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二、聽力不良,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三、身體障礙,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四、不能辨別紅、綠、藍三原色者。 五、在距離五公尺,以萬國視力表測驗,任一眼裸眼視力不及○.一或矯 正視力不及○.五者。 驗船師、船舶電信人員、航海人員之輪機員及漁船船員之輪機員、電信員 有前條第一項各款疾患之一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言語障礙,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二、聽力不良,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三、身體障礙,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四、不能辨別紅、綠、藍三原色者。 五、在距離五公尺,以萬國視力表測驗,任一眼裸眼視力不及○.一或矯 正視力不及○.四者。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