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 第13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第13條

本條例未規定事項,適用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