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 第9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第9條
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及格標準,均以考試總成績滿六十分為及格。 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均以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第一項第一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二階段…
第3條
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遇有必要,得臨時舉行之。
第4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
第5條
應考人有醫師法第五條各款、藥師法第六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本考試各該類科考試。應考人有公務…
第6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附表一各類科所列資格之一者,得分別應本考試各該類科第一階段考試。中華民國國民…
第7條
本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及試題題型依附表三之規定辦理。
第8條
考選部應分別設醫師、牙醫師、中醫師、醫事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審議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
第10條
外國人具有附表一各類科所列資格之一,且無第五條情事者,得分別應本考試各該類科第一階段考試。第…
第11條
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發給及格證明文件;第二階段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
第12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日修正之第六條附表一及第七條附表三,自一…
← 第8條
看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全文
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