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 第16條

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第1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