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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臺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 第5條

申訴書及相關文件非以中文繕具者,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通知申訴人檢具其中文譯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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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