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工廠法
› 第50條
工廠法 第50條
工廠會議之職務如左: 一、研究工作效率之增進。 二、改善工廠與工人之關係並調解其糾紛。 三、協助團體協約、勞動契約及工廠規則之實行。 四、協商延長工作時間之辦法。 五、改進廠中安全與衛生之設備。 六、建議工廠或工場之改良。 七、籌劃工人福利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49條
看 工廠法 全文
第5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