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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7條

主管機關受理前條之申請案件後,除會勘或會簽案件應依行政程式法有關期間之規定者外,扣除假日及補正期間,應於十日內為準駁之核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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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