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 第8條

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8條

各級工會負責人不得聘任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姻親為其工會會務工作人 員。但在該負責人接任前已聘任者不受此限制。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