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工會法 › 第40條

工會法 第40條

工會自行宣告解散者,應於解散後十五日內,將其解散事由及時間,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 第39條看 工會法 全文第4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