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置條例 › 第5條

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5條

本院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工業技術研究院設置條例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