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 第44條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44條

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款所稱收買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指公告收買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而言。
AI 白話解釋
← 第43條看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4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