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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法 第33條

電臺所播送之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但本法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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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