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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稱長期缺課,指全學期累計達七日以上,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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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