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 第29條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29條
緊急動員後備軍人之異動遷徙,平時不予限制,戰時或非常事變時,有關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縣市後備指揮部:依緊急命令限制遷徙或疏散,將緊急動員後備軍人名冊,送有關戶政事務所管制遷徙登記。 二、戶政事務所:接獲前款名冊後,應即於戶籍資料註記緊急動員人員,其戶籍遷徙應經縣市後備指揮部核准,並於戰時或緊急事變終止後,依縣市後備指揮部通知撤銷註記管制。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8條
看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全文
第3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