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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33條

緊急動員後備軍人臨時離開原住地,應將去處、返回日期及連絡方法告知戶長或同居之家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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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