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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三款所稱應考年齡,得酌予放寬,指有應考年齡限制之公務人員考試,後備軍人應考,得酌予放寬一歲至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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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