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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法人或團體優先承包國防部特殊軍事安全或技術勞務採購處理辦法 第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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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