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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閱卷規則 第9條

聲請人閱卷應先在閱卷登記簿(格式如附件二)簽名或蓋章,閱畢後應將所閱卷宗或證物等交還閱卷室人員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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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及經當事人同意或釋明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聲請閱卷,及其費用徵收…第3條裁判草案及其準備或評議文件,不得提供當事人或第三人閱覽、抄錄、重製或攝影,或付與複本。中華民…第4條卷宗之給閱,以付與電子卷證方式為之。但無電子卷證者,得以付與紙本卷宗方式為之。本規則所稱電子…第5條聲請閱卷,應填具閱卷聲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以紙本或依憲法訴訟書狀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之規定…第6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審查庭得以裁定駁回閱卷聲請或限制閱覽:一、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第7條閱卷之聲請經審查庭裁定許可者,書記官應徵詢聲請人之意見,指定閱卷時間及方式,通知聲請人及閱卷…第8條聲請人應於指定時間到達憲法法庭閱卷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向閱卷室人員洽取聲請閱覽之卷宗、複本…第10條閱卷應在憲法法庭閱卷室為之,交閱之卷宗不得攜出,並應注意下列事項:一、抄錄,應使用閱卷室提供…第11條聲請人得偕同隨員抄錄、重製或攝影卷宗,隨員應出示證件,並於閱卷登記簿簽名或蓋章。隨員不得單獨…第12條聲請重製卷內文書,或預納費用請求付與複本,依下列標準徵收費用:一、卷內文書之黑白影印、列印費…第13條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免徵、減徵或停徵前條所定應徵收之費用:一、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需要考量…第14條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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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