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技能檢定規範製訂及學術科試題命製規則 › 第16條

技能檢定規範製訂及學術科試題命製規則 第16條

本規則之書表格式,由本會另訂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技能檢定規範製訂及學術科試題命製規則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