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 第42條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42條

術科測試時間之開始與停止,由測試辦理單位、監評或監場人員依試題規定辦理,應檢人不得自行提前或延後。
AI 白話解釋
← 第41條看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全文第4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