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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47條

應檢人於術科測試結束後,應將成品、工件、未用完之測試材料等繳交監評或監場人員;中途離場者,亦同。繳件出場後,不得再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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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