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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0條

醫學教育委員會得經教育部部長之核准,聘中外醫學專家三人至五人為顧 問,開會時得請其列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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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