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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
› 第1條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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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看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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