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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表揚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辦法
› 第2條
文化部表揚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辦法 第2條
本部依本辦法設置文馨獎,以表揚出資獎助我國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事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促進文化發展或支持文化永續發展,具卓越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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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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