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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21條

登記人供應鏈之廠商,需前條核准登記文件證明者,登記人應提供其前條第二款至第四款所記載之資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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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