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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8條

依前二條規定申請核准登記之新化學物質,符合簡易登記及少量登記類型者,經確認該新化學物質屬CMR物質第一級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要求申請人依標準登記之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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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