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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 第6條

更生保護會及分會關於財產之整理、規劃、運用、處分或因權利取得、喪失、變更及其他重要事項,必要時得成立委員會研究、策劃,並將結果提經董事會決議,報請法務部核定後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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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