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 第81條

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第81條

統計室主任,依法令主辦統計事務,並受院長之指揮監督。
AI 白話解釋
← 第80條看 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全文第8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