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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 第113條

會計人員經解除或變更其職務者,應辦交代。但短期給假或因公出差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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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