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有機農業促進法 › 第27條

有機農業促進法 第27條

第 五 章 罰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六千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認證業務,或未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許可展延而經營認證業務。 二、認證機構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所為停止受理新申請認證案件之處分。
AI 白話解釋

「罰則」的其他條文

第28條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認證機構認證合格並取得認證證書,經營驗證業務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第2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3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十二條第四項規…第31條農產品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十…第32條農產品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第33條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按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令二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期間,停止其受理新…第34條農產品廣告中所涉農產品,有第三十一條或第三十二條所定情形之一者,除依本法規定處罰外,並得為下…第35條有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二條所定情形之一者,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公布其違規情節、農產品之名稱、農…第36條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對認證機構及驗證機構之處罰,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 第26條看 有機農業促進法 全文第2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