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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37條

系統經營者變更定址鎖碼,應檢具新增或變更之定址鎖碼設備型錄及說明(含定址鎖碼訂戶容量、波形、定址信號下行方式及聲音鎖碼方式)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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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