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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第5條

申請人須依本法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設置網路。 網路之鋪設及附掛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市區道路條例、公路法、自治法規及相關法令管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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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