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 › 第1條

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村(里)長任職滿六屆且年滿六十五歲者,得依本辦法規定向最後任職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一次…第3條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村(里)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申請慰勞金之權利:一、死亡。但於死亡前…第4條申請人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且無前條所定情事者,得檢具申請書及下列文件向最後任職之鄉(鎮、市、…第5條鄉(鎮、市、區)公所受理前條申請案後,應於二個月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並以二個…第6條申請人檢具之資料或文件有應補正之事項者,鄉(鎮、市、區)公所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第7條鄉(鎮、市、區)公所依本辦法規定核准申請人之申請後,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於核准之次日起十日…第8條鄉(鎮、市、區)公所應彙整核准名冊,並報請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於當年度或次年度辦理公開表…第9條鄉(鎮、市、區)公所應於每年六月前完成次年度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之村(里)長人數調查,並編列…第10條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之村(里)長於本辦法施行日至發布後六個月內死亡者,視為已提出第四條之申請…第11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看 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