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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診療師法 第31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非領有植物診療師證書者,擅自執行植物診療師簽證業務,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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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