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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醫院醫療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議每六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主 任委員召集主持,並得邀請有關人士列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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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