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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 第2條

辦法所稱扣案毒品,指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查獲而扣押,經檢察官認定易生危險、有喪失毀損之虞、不便保管或保管需費過鉅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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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